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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具备什么条件?
来源:仙桃商会 更新时间:2009/9/14 13:13:39 点击数:
 
(一)企业应具备的条件:
1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;
2、财务管理制度健全,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会计信息资料;
3、经济效益好;
4、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。
(二)申报的项目应是在2008年底前完成,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。项目建设期以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文件中的时间为准。
(三)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,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应超过2000万元;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,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应超过30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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